□ 本报记者 李胜男
“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挂在哪儿?”当书记员拿着锦旗这样问时,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赵学彬认真地回答:“锦旗代表的是昨天,我们的工作永远在今天和明天,所以啊,锦旗挂在咱心里就行。”
这面锦旗从何而来,还得从一起执行案说起。
家住武邑县的张某与晋州某丰公司和某拓公司就工程款给付问题产生纠纷,一纸诉状将二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支付工程款。晋州法院经审理判决:某丰公司支付张某工程款10万余元;某拓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晋州法院经查询查控,依法对某拓公司财产实施了查封。就在案件即将执行完结时,案外人对被查封财产提出了执行异议,且异议成立。之后,晋州法院对被执行人穷尽各种执行手段,但依旧执行未果,不得不对该案采取终结本次执行。
2019年1月18日,这起案件恢复执行并转由执行二组组长、执行局副局长赵学彬办理。当时恰逢年关,考虑到该案涉及民生权益,赵学彬带领团队干警不顾地冻天寒,三番五次赶赴多地查询求证,找到被执行人后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以司法为民的坦诚和公正司法的执着打动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张某和解。随后,被执行人多方筹措资金,于近日将执行款给付完毕。
“不让我表示一下心意,怎么说得过去。”3月21日,申请执行人张某从武邑来到晋州法院,将一面锦旗递到执行法官赵学彬手上,一再向法官表达深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