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樊利军)近日,康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被告人任某是一位聋哑人。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聘请了特教学校的手语老师进行同步翻译。
针对这起寻衅滋事案的案情,康保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鉴于被告人为聋哑人的特殊情况,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辩护和其他诉讼权利,康保法院在被告人近亲属为其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基础上,专门从张家口市特殊教育学校请来手语老师进行手语翻译。同时,考虑到被告人认知能力低,未接受过专业手语教育,对手语老师的翻译存在不能准确理解的可能性,审判人员一方面组织手语老师与被告人在庭前进行简单沟通,找到被告人容易理解的翻译方法,一方面动员与被告人长期共同生活的哥哥担任被告人的第二辩护人,辅助手语老师进行翻译。
庭审中,手语老师与被告人任某不断用手语进行交流,审判人员也有意放缓庭审节奏、压慢语速,以消除被告人的恐惧感,方便手语老师准确、完整地传达庭审信息。借助手语翻译,被告人点头表示理解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辩护律师的问话,并用手语回答,最后向法庭“陈述”了其认罪悔罪的意愿,整个庭审顺利高效结束。
康保法院借助手语翻译,让法官“听”到了聋哑被告人的回答,被告人也无障碍“听”见庭审全过程,贯彻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