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2月26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沧州市检察机关
刑事抗诉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本报讯 (鲁亚莉)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向全国推广了我省沧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沧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坚持把刑事抗诉作为“主责主业”之一,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说理型抗诉”体系,刑事抗诉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全市提出抗诉118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14件;2018年前11个月,全市提出抗诉91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88件。连续两年抗诉数量和抗诉质量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位居前列,全面实现了“抗全”“抗准”的工作目标。

    沧州市检察机关以“控监分置”模式为载体,完善刑事抗诉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通过建立“基层判决两级同步审查”机制,有效解决了有案不抗问题;通过建立“抗前请示汇报”机制,彻底解决抗诉质量不高问题;通过建立“抗诉案件跟踪说理、跟踪监督”机制,有效提高了抗诉意见采纳率;通过构建无罪判决预警、责任倒查机制,减少和防止无罪判决发生;通过召开刑事抗诉经验交流会,定期编纂刑事抗诉典型案例指引,总结、归纳、推广抗诉工作经验,提升全市整体抗诉能力。

    在此基础上,沧州市检察机关树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理”意识,构建了“说理型抗诉”体系,即以事实证据作支撑,以准确适用法律为标准,以纠正错误判决、赢取公信为目的的抗诉模式。将“立功造假”“自首造假”“身份造假”“和解造假”“无罪判决”等“四假一无”类案件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对能够收集到新的证据证实存在“四假”情形以及判处无罪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两年来,共纠正“假自首”案件2件、“假立功”案件4件、“假身份”案件6件、“假和解”案件1件、“无罪改有罪”案件3件。通过上述工作举措,沧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成效显著,一批错误判决得到纠正,检察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充分发挥了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