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晓东)近日,灵寿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盖朝龙专题汇报的《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灵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
《决议》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作出明确规定,对人大常委会、政府机关、纪委监委、法院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灵寿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