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乔
岳某跟王某在干活时因为使用一个梯子而引发争执,越想越生气,抡起半块砖头就招呼了上去,结果就“悲剧”了。他把工友砸成了轻伤,自己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岳某和王某是工友。一天,岳某到工地干活时比往常晚了一些,去仓库领梯子时发现自己惯用的梯子不见了,询问工友才得知梯子被王某拿走,便去找王某,想要回梯子好干活。哪知王某也需要使用梯子,两人就梯子的“使用权”展开了口水战,战斗逐渐升级,最后竟动起了手,岳某的鼻子被打出了血,王某的上眼眶也被抓伤。得到消息赶来的工友赶忙拦住二人,经过一番劝说后各自离去。下午休息时,岳某路过办公室看到王某,想起上午发生的事,越想火越大,一气之下随手捡起半块砖头,冲进办公室对着王某的脸就抡了上去,王某当场就被打蒙了。工地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建议王某报警。晚上王某明显感觉不适,工地负责人又赶忙送其去医院检查。
经鉴定,王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岳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后,其家属积极赔偿王某3.5万元,双方达成谅解。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岳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岳某家属代其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取得谅解,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