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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担任审判长 开庭审理涉恶案件

    本报讯 (郑书影 李蓓)12月17日,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永清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拉开了庭审的序幕。该案由永清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友靖担任审判长。

    为保证审理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开庭前,寇友靖仔细审阅卷宗材料,撰写阅卷笔录,研判具体案情,并拟定庭审提纲和方案,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寇友靖对被提起公诉的张某、葛某、张某某、刘某等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审理,在法庭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庭审理程序规范进行审理。庭审过程重点突出,对有疑问、争议的案件事实,寇友靖都当庭仔细核查、核实,详细记录在案。整个庭审现场井然有序,各阶段环环相扣,充分展示了寇友靖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取得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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