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志飞 谢超)日前,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为解决公益诉讼中涉及损害赔偿金“入户”问题,经与有关部门协商设立了“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
在公益诉讼中,必然涉及公益损害赔偿问题。但是由于赔偿金的“入户”和管理问题存在体制障碍,致使损害赔偿金没有落脚之处,法院生效的判决无法全部落实。为健全公益诉讼处理机制,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经与当地财政部门和有关银行协商,在原罚没账户的基础上设置二级科目,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类修复费用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赔偿金的暂存管理,同时要求做到收支两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