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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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医疗废物处置

    武强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衡水市检察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公益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理清工作思路,深度谋划措施,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公益专项检查活动,快速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初步实效。

    领导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该院将此项工作纳入“一把手”议事日程,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召开专项小组会议精心谋划,科学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公益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并积极组织环保、卫计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会签了《关于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公益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以维护公益为中心,通过办理案件,辐射带动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

    确定检查重点,集中协调推进。该院针对专项检查活动中涉及的行政执法实务问题,组织专门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讨,理清检查中的重点查处的事项。一是突出重点检查内容,重点围绕医疗单位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责任制及组织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装及包装物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医疗废物内部运转、交接登记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否落实、医疗机构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安装污水处理设施。二是突出重点单位,由卫生、环保部门对全县医疗机构和乡村卫生室进行全部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医疗机构分布和全县医疗废物处理情况。三是明确活动中检察公益诉讼切入点,解决不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问题,有效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深入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该院与环保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联合调研和执法检查的形式,对境内的15个医疗机构、卫生院、诊所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采用现场拍照、录像的方式固定证据,对有问题的医疗单位负责人当场问询并制作询问笔录。

    精准监督,注重跟踪问效。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辖区内多家医疗单位存在的未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不规范、部分乡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依法进行集中上交暂存点处置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部分乡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按照就近原则统一送往医疗废物暂存点处置,防治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并形成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办理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案件4件,已立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 (刘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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