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9月26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判决胜诉后权益却无法维护
盐山检方发检察建议为民解忧

    本报讯 (陈燕蔚)近日,盐山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申请监督案,申请人因起诉时将被告姓名弄错,判决生效后,在法院没有任何救济方法,致使无法要回借款。盐山县检察院受理申请后,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并立即启动再审程序,为申请人解决了这一难题。

    原告张某向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训某归还欠款2万余元,县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胜诉。这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可是张某拿着判决书向县法院申请执行时却被拒绝,让张某感到非常无助。原来,训某的真实姓名为刘某,因欠条上签名书写不规范的原因,使得其签名看起来就是训某。法院虽支持了原告张某的主张,判决被告还款,但因判决书上的姓名与被执行人真实姓名不符,执行庭拒绝执行。张某又要求法院更改被告姓名,原审法庭以判决书已经生效,不能更改为由拒绝。张某再次要求重新起诉刘某,可立案部门又以“一事不再理”为由拒绝再立案。这简直就是进入了一个死胡同。

    在法律明白人的指点下,张某来到盐山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办案检察官刘会成通过审阅案卷,调查核实,发现原告起诉时将被告姓名弄错导致无法执行的案件有多起,很多当事人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导致走上上访之路。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盐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对已判决的被告姓名错误的案件,特别是当事人申请再审、执行及信访的案件进行汇总研究,给予当事人利用法律渠道维权的途径。同时,要求县法院在送达及庭审时注意核实被告人的身份信息,避免被告姓名出错情况发生。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采纳,制定了规范措施。

    近日,张某起诉训某(实名刘某)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