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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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检察长带头办案并出庭履职
引领办案新常态 适应工作新发展

    本报讯 (季河滨)近日,鸡泽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金某杰等5人涉恶敲诈勒索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庭审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程学峰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代表等共40多人参加了旁听。

    该案系鸡泽县内首起团伙涉恶敲诈勒索案。被告人金某杰等5人为控制吴官营乡玉米芯收购,通过扎车胎、砸车窗、碰瓷等不法手段,多次对收购玉米芯货车司机及粮食收购点进行敲诈勒索,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县委及各政法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首次出现法院、检察院“两长同庭”的庭审场面。

    庭审前,程学峰和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仔细剖析案件细节和证据,核实犯罪事实,撰写法律文书,为出庭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程学峰宣读起诉书后,围绕该涉恶犯罪团伙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社会危害性等详细讯问了被告人,向法庭宣读和出示相关证据。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用事实和证据一一阐明了被告人所犯罪行,并结合庭审以案释法、以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将检察长一丝不苟的办案精神和深厚纯熟的业务水平体现得淋漓尽致。

    据悉,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长带头多办案、办好案和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委会已成为鸡泽县检察院的新常态,实现了办案力量的“回归”。鸡泽县助航种养专业合作社、河北仙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申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受害群众涉及鸡泽、永年等地40余人(户),涉案资金100余万元,社会影响较大。程学峰受理、承办该案后,仔细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复核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撰写了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及其他法律文书,并同其他办案检察官讨论了定罪量刑等情况。9月21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程学峰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节奏紧凑,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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