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9月03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衡水法院深入推进“一乡一庭”工作
让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

    □ 李凝 张贺

    衡水市人民法院以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目标,深入推进“登”字号改革和“一乡一庭”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民事、行政案件收案20180件。自5月份以来,已登记5900余件,进入诉前调解系统的案件5431件,调撤11000余件(含诉前及诉内),平均调撤率为55%左右,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

    以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目标,统筹部署

    从法院的角度来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全面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今年年初,衡水中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以“常态工作创一流,重点工作出亮点”为总体目标的《衡水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攻坚活动。

    在此基础上,衡水中院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重中之重进行了深入研究,总体布局是:运行一个系统,夯实两个支撑。一个系统即“登”字号立案—案件甄别—案件分流—案件调解。“登”字号立案,将所有进入到法院的案件逐一登记,进入立案系统;案件甄别,就是将具备调解条件的“登”字号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系统;案件分流,就是在对案件甄别的基础上,对适于调解的,向乡镇法庭、专业化调解组织、专门调解团队进行分流;案件调解,即除专业化调解组织和团队对案件进行调解外,由乡镇法庭和司法所或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对接,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两个优势。两个支撑,一个是建立专业化调解组织。目前,全市法院已建立了交通事故案件调解中心、家事案件调解中心,与妇联、仲裁、民政、土管、卫生、交警等部门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调解处理纠纷合力。另一个是各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都分别建立了5至7人的诉前调解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诉讼辅导、案件分流、诉调对接、诉前调解。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衡水中院始终将乡镇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法庭功能作用作为关键,狠抓不放。

    (下转第8版)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