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记者从8月30日衡水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对主城区2010年11月21日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住宅项目原有配套建设幼儿园,全部交由政府统筹管理,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8年6月10日以后新建住宅小区按照规划要求全部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辖区政府(管委会)。
近几年,随着衡水市区人口逐年增加,该市适龄儿童“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切实解决市区学前教育资源紧张问题,规范住宅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管理使用,市政府在对住宅区配建幼儿园进行统筹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减免房租、给予幼儿补贴等方式,使幼儿园收费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