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5版)2017年2月底,海朝明筹款30万元偿还给某公司。案发后,马继东、海朝明主动供述办案单位尚未掌握的个人受贿的犯罪事实;马继东在案发前积极退赃90万元并案发后又将余款全部退赃,海朝明亦在案发后全部退赃。固安法院以被告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人民政府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马继东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海朝明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杨某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扣押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4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刘忠行贿案。大厂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大厂实施一干渠北引工程,其中祁屯村地段的工程由大厂某房地产公司负责,夏垫镇政府负责监督。在被告人刘忠借用他人资质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时任夏垫镇镇长海朝明予以帮助协调,使施工协议得以顺利履行。其间,刘忠分两次送给海朝明“好处费”共10万元。大厂法院以刘忠犯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赵玉章受贿案。大城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赵玉章在担任固安县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开发商唐某某等13人在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中提供便利谋取利益,为某规划设计院法定代表人许某某、某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朱某某在其单位的规划项目获得及设计费的发放中提供便利谋取利益,收受或索要上述人员人民币425万元、美元2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价值4万元的加油卡,折合价值449.4946万元。案发后,赵玉章投案自首。大城法院以被告人赵玉章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扣押的违法所得449.494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