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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远离车祸
—— 一位交通警察的忠告

    □ 李永升

    我参加公安工作已20余年,调交警工作后,见过难以计数的车祸现场,也见多了撕心裂肺、惨不忍睹的生死离别,有些境况不愿回想,无法讲述。由于工作经历,有好多切身体会、痛彻感悟想讲给大家,但愿能给大家平安出行添一份力,增一点儿福。

    首先想告诉大家,车祸和命运无关。有些人出了事故,尤其亡人事故,总爱感叹这都是命,仿佛本该这样,无法回避。其实原非如此,每一起亡人车祸都有相应的违法行为在里面,可以说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就没有车祸。如果说车祸是必然,那也是错误的日常习惯造成的,是种下了恶习的因,自然要结车祸的果。我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事,年初,一户人家50多岁的父亲因酒驾出车祸身亡,次年的岁尾,这家30多岁的儿子也因醉驾丧生。这难道仅是命吗?如果说是命,那也是父子二人对酒后驾车危险的无视酿成的命。所以身边人出了车祸,且不可简单地归为命运了之,要吸取教训,反观自身,改掉惯常的恶习,否则就会遭遇相仿的厄运。当然,用命运的说辞劝人,另当别论。

    其次想告诉大家,要敬畏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法作出的规定,都是为保障出行安全,禁止的行为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比如超载、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这些禁规,哪一条没有人付出代价?酒驾能入刑,也是因为太多的人为之付出了性命。今后交安法规还会进行相应的修订,可以说每一条交通法规里都包含着民众的血泪。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见到对这事关生命安全法规的敬畏。好些人拿违反交通法规不当回事,觉得这不丢人,不是悔过自省,改正错误,而是四处找人托关系求情,从轻处理,免于处理,仿佛这样自己就很牛,殊不知,不守法是最无素质的表现,也是最大的危险。君子不以身涉险,此之谓也。

    我曾处理一起无牌照轿车直接追尾停在路边的大货车,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经查证,驾车者酒后超速行驶。事发后有人找我讲情,要求对轿车予以照顾。当时我想,或许就是因为以前有人对驾车者“照顾”太多了,才导致这样的恶果,都这样了,还要求照顾,不是很可笑吗?为什么人都只看到了眼前的“照顾”,却没有顾忌可能酿成的恶果呢?“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这即是对现实的讽刺,也是对短视者的劝谏。

    敬畏交通法规,不拿生命当儿戏,这与你有无金钱、特权无关。

    再次想告诉大家,良好家教保平安。一个人能不能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尤其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绝对和这人的家教及自身素养有关。如果一家人和睦,老人能叮嘱孩子守法行驶,孩子能规劝父母安全出行,那么事故概率自然会小。中国的传统教育,主张先教孩子做人,再说学习文化,所谓“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是有很深的道理的。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这何尝不是一份对家人的责任。如果能想到上有老人待养,下有孩子待哺,你还有没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的率性。都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良好的家教,规范的言行,灾祸自然远离。

    现在青少年无证驾驶摩托的现象不少,我处理过一起摩托车肇事的轻微事故,当事人是一名16岁的少年,事发后孩子的父母赶到交警队,当我问他们为何要给孩子买摩托车时,他们竟回答:“不给他买,就是闹,没办法。”我忍不住给他们讲了一番道理,但他们的理由却总很“充分”,我只有祝他们好运。

    一个人出车祸,会伤及一个家庭,所以平安出行和每一个家人都有关,家的平安需要家人共同呵护。

    “行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敬畏法规,严于律己,不断完善自身,这也是行善。目无法纪,恶习不改,这也是为恶。20多年的经验,坚定了我对这句话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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