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8月04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发财心切起歪心 入户盗窃陷囹圄

    □ 本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景世云

    7月25日,涿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判一起盗窃案,赵某、汪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7个月,并处罚金分别为人民币7000元与6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月15日10时许,被告人赵某、汪某因发财心切,相伴蹿入涿鹿县某小区10号楼1单元401室。趁家中无人,赵某用事前从网上购买的锡纸开锁工具将防盗门打开,二人进入此户人家,将卧室大衣柜抽屉内的现金6350余元盗走。被害人张某于2月16日发现家中被盗后迅速报警。

    2月20日12时许,当地警方将二被告人抓获,并当场从赵某身上搜缴现金人民币3500元;从汪某身上搜缴现金人民币1250元,以及黑色布质挎包一个、锡纸开锁工具一套。案发后,被告人赵某家属对被害人张某被盗经济损失予以赔付,被害人对被告人赵某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并当庭认罪、悔罪,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家属已对被害人经济损失进行赔付,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如上判决。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