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刁军杰)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日前,省安监局出台了《省安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内部考核细则》,因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不力,造成全局总体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年度绩效考核将不能评优。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三项制度建章立制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情况;执行三项制度情况;对口指导市、县安监局情况;按时报送信息情况;局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处室、单位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单项工作中,有被省法治办作为模板采用的、被国家安监总局作为模板采用的、被省政府或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表扬的等情形,可获得加分奖励。但是,因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不力,造成全局总体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年度绩效考核将不能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