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1月04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镀锌厂非法排污 厂主员工均领刑

    将生产卫生纸的厂子改造成镀锌厂,不顾环境安全,只想谋取利益,石家庄市藁城区李某的这一“灵机一动”,不但毁了自己,毁了帮工的两个人,还直接污染了周边的生态环境。

    2015年8月下旬,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人李某将其复卷卫生纸的厂子改造为镀锌厂。同年9月,李某在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的情况下,以每吨140元的加工费雇佣被告人吴某生和吴某江,开始为他人加工电镀铁制鸡笼片,为笼片镀锌,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该厂北侧的渗坑内。根据记工本统计,李某共加工镀锌鸡笼片3.4万余公斤。经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渗坑内废水六价铬含量为4.09mg/L,总铬69.1mg /L,锌855mg/L,严重污染环境。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吴某生、吴某江违反国家规定,明知所从事的工作含有有毒物质而非法加工并向土地上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吴某生、吴某江犯污染环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吴某生和吴某江犯污染环境罪,各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鲍娜军 周云云

    何翠霞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