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是件人生大事,但是邢台的女子小甜(化名)却将结婚当成儿戏,利用对方为人老实,便以自己怀孕要将孩子卖给对方,并与其结婚为诱饵骗取对方信任,先后以各种理由骗取该男子钱财共计99000元。10月25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小甜(化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大秋(化名)损失99000元。
现年28岁的小甜,在邢台县山区的一个饭店打工期间认识了附近的男子大秋,通过交往小甜觉得大秋是个老实厚道的人,小甜也给大秋的印象挺好,二人交往随之不断加深。交往不久,缺钱花的小甜就想从大秋手里弄点钱花。于是,从2015年3月份到2016年1月份间,小甜先后以父母亲住院急需用钱、自己怀了大秋孩子、母亲生病去世需丧葬费等理由先后骗取大秋99000元。每次从大秋处骗来钱后,都是吃喝、打麻将赌博进行挥霍,大秋后来在朋友的提醒下,暗暗留心小甜的花销后得知被骗。在家人的帮助下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查明,小甜母亲并未去世,而其父早已去世,并且其在2015年11月份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后,仍隐瞒真相骗取大秋的钱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遂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利用婚姻诈骗钱财案件近年来在偏远农村时有发生。行骗者诈骗手段并不高明,却能够屡屡行骗得手。行骗者利用受害人急于成婚心理,让受害人放松对他们的警惕,陷入圈套。在此提醒,大龄男子要端正心态,婚姻之事不能听信骗子一面之词,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如不慎被骗,要及时报案,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赵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