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军)为进一步加强大气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石家庄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的意见》,对所有大气重点污染源实行县级领导包区、科级领导包片、具体责任人包点源的三级分包责任制,实现所有大气重点污染源监管全覆盖。
根据《意见》,石家庄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和“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对全市所有大气重点污染源逐一明确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责任,实现所有大气重点污染源全覆盖。同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部门)所有大气重点污染源造册立档,建立台账。定期对辖区污染源进行排查,该销号的及时销号,新的污染源要及时纳入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