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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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借钱未打借条 双方争执打起官司
法官提醒:保留借款证据很重要

    随着人们经济往来的日益频繁,贷款纠纷也时有出现。借款时留个借条或保存其他相关证据,才能在发生纠纷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张某和徐某就是因为借钱而发生纠纷,最终闹上了公堂。 张某与徐某是通过朋友认识的,二人在经过几单生意的合作后,关系还算不错。2016年春节过后,徐某因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便向张某借钱应急。张某考虑到二人在生意上还要继续合作,便答应了徐某借用3万元钱的请求。由于张某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在徐某借钱时也没有让其写借条和还款期限。后来,二人又合作了几单生意。后来,徐某就将一些物品送给张某。半年后,张某所经营的生意出现下滑,为了回笼资金,张某多次向徐某提出归还3万元借款之事。徐某则以送给张某的物品抵顶借款为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张某向邢台县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庭审中,张某拿出录音材料,当庭播放了其向徐某催讨借款时的一段电话录音。原来张某在催讨几次无果后,多留了一个心眼,将两人之间的对话都录了下来。从这段录音中,可以听到徐某承认确有借钱3万元这个事。不过录音播放完毕,法官问徐某是否有此事时,徐某称确有此事,不过后来自己用一些物品抵顶了借款,现在张某又来要钱,是明显的不讲哥们义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录音资料的取得并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真实有效的证据,录音中明确有张某向徐某催讨借款3万元的内容,徐某对借款一事未予否认。同时,张某也认可徐某曾经给过自己一些物品。

    最终,法院认为此起民间借贷纠纷,用调解的方式结案更有利于当事人。10月11日,法官通过耐心地讲解和劝导,情理法并用,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徐某当场一次性返还给张某借款人民币17000元,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提醒:朋友之间借钱,当时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让对方打欠条,以至于要钱时困难,甚至连朋友也做不成了。在此提醒大家,借款往来,最好要求对方出具欠条,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万一出现纠纷,才能有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赵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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