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16时许,余某因违停被迁安交警大队执勤的交警贴了罚单。随后,余某通过网络贴吧发帖辱骂交警,宣泄不满情绪,同时还在帖子中以各种侮辱语言谩骂交警执法行为。
交警部门获悉此事后,向迁安市公安局维权委员会提出维权申请,迁安市公安局维权委员会高度重视,对维权申请进行核查受理,经调查后转入维权工作程序,迅速采取措施,一方面协调网安大队确定嫌疑人,另一方面协调治安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处理。经过详细调查后,9月20日,治安大队依法对余某进行了传唤取证。
余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迁安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余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国家法律尊严不容侵犯,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做个文明守法的好网民,共同维护网络环境。同时,司机朋友们要加强自身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为社会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出一份力。
马宏艳 裴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