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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治售卷烟 获刑追悔莫及

    张某和罗某自销自制卷烟,企图发大财,结果均受到法律制裁。

    2015年春节过后,晋州市小樵镇农民张某在农村集市上非法经销烟丝,认识了前来赶集的宁晋县农民罗某。罗某在集市上经销他人自制卷烟,每集大约卖四五十元。俩人认识后,张某希望扩大烟丝销量赚大钱,罗某希望自销自制卷烟获取高额利润,两人一拍即合。从此,张某便雇佣梁某,用农用三轮车行程50多公里将烟丝送货上门,罗某也开始了自制卷烟往外销售,忙不过来时,罗某的丈夫范某也帮帮忙。2015年10月15日下午7时,张某雇佣梁某送烟丝来到宁晋县换马店正在卸货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当场收缴烟丝60袋(每袋40公斤),价值159408元;同时在罗某家还查获自制卷烟55000支,盘纸72包,水烟丝60包,烟丝10袋,经鉴定,价值共计56949.97元。

    面对公安机关扣押的货品和省烟草专卖局《烟草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书》,4名被告人均供认不讳,当庭认罪,后悔自己图赚钱不该走违法经营之路。临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范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梁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马士江 王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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