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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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纲要》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李中秋

    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的开局之年。《纲要》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是: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笔者认为,要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各级政府法治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涵,重点在以下方面抓落实、见实效。

    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要坚持立改废并举,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并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质保量完成清理工作。同时,加快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治度。要完善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治度,认真抓好学法用法治度的落实。各级行政机关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引导公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鼓励和支持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要充分发挥法治机构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工作,不断拓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围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认真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健全行政执法告知、听证、集体讨论、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执法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的落实,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加大实地调查力度,重大复杂案件举行听证会,让当事人充分质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可以通过咨询、论证等形式征求专家意见。要进一步完善“领导领办、专家指导、集体研审”的行政复议办理新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制度公信力。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做好答辩举证,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五是创新依法行政考核与督查方式。要创新依法行政考核与督查方式,突出考核与督查重点,加强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及政府对所属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与督查。要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得到推广和运用。

    (作者系承德市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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