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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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清苑区检察院
建立未成年人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机制

    本报讯 (滕聪 张敏威 刘学琨)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在原有的不起诉宣告制度基础上,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机制。这一机制不仅构建了“侦、辩、检三角形诉讼结构”,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以不公开宣告的形式保障未成年人隐私,更好地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

    近日,该院办理王某涉嫌窝藏罪一案过程中,发现该案嫌疑人不满18周岁。该院遵循“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把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社会影响力降到最低”的原则,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该院一直严格落实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终结性法律文件一律向社会公开原则。但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多有自首情节,常系初犯、偶犯。针对此类案件的特殊性,该院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对类似案件进行了研讨,建立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机制,在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基础之上着重突出了法治教育内容,强化被不起诉人的法治观念。

    此次建立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机制,是该院建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外联动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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