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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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检察院
出台服务沿海强市建设“十九条”

    本报讯 (郭璐婷 董振华)近日,沧州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和沧州市委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研究出台了《关于服务沧州“十三五”发展保障现代化沿海强市建设的工作意见》(简称《意见》)。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匡洪治,市政协主席李继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伟华分别作出批示,对沧州市检察院服务和保障现代化沿海强市建设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匡洪治批示指出,《意见》契合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与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各类市场主体的需求实际,找准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一个现实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文件。落实好这个文件,对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平等创业的人文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必将产生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李继中在批示中说,沧州市检察院具有自觉、强烈的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意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屡推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十三五”是沧州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市检察院又制定了十九条保障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

    安伟华批示指出,这个文件的出台,进一步体现了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高度和履行检察职能、促进司法环境清正的切入点。

    据介绍,《意见》共五大部分十九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服务保障沧州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沧州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完善服务举措,着力促进企业发展;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效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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