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陈起艳
6月21日,一个炎热的中午,沧州市交警一大队教导员石磊惦记着青县的马大姨一家,趁着中午的短暂时间,他从沧州驱车近40公里来到马大姨家中,为一家人送来了白糖、绿豆等防暑物品。看到石磊的到来,坐在轮椅上的马大姨的儿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这是一个屡遭不幸的家庭。几年前,马大姨的孙子被继母用扫床的笤帚打坏了左眼。此后不久,马大姨的儿子离了婚。屋漏偏遇连雨天,马大姨的儿子帮亲戚盖房时,被一块石头绊倒撞在墙上,昏迷了27天后成了植物人。儿子要治病,孙子要上学,一家的重担就压在了年近七旬的马大姨老两口身上。
2012年底,当时在沧州交警一大队担任副大队长的石磊得知了这一家人的情况后,走进了这个不幸的家庭。从此,他隔三差五来到马大姨家,拎着米面粮油,从不空着手。看到什么活,他就主动干;有什么事能帮上忙,他就记在心里;怕房屋漏雨,他找来人修房子;为了能让马大姨儿子天天出来晒晒太阳,扶着铁栅栏学着站立走路,石磊在院子中安装了两排焊接的铁架子。他还协调有关部门给马大姨一家人申办了低保……
“心中有百姓,无愧当交警”,这是石磊的座右铭。多年来,石磊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每逢过年过节,他总是买来米面等慰问品,或自己或带领民警慰问辖区特困家庭、敬老院的孤寡老人,扶助贫困学生。他已先后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000余件。
对百姓,石磊满腔热忱,无私奉献;对工作,石磊更是兢兢业业。1998年5月参加公安交管工作,从班长、中队长、副大队长到大队教导员,一路走来,石磊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诠释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
在沧州,有一个百姓熟知的华泰岗,即“石磊文明执法示范岗”,那是2010年8月以石磊的名字命名的。时任中队长的石磊,敢于亮旗示范,敢于直面群众的批评。
他在全市首创评议卡制度,把交警工作直接让群众来评判。“石磊岗”的民警们每处理完一起交通违法后,都要向当事人递交一张“红黄绿”群众评议卡,凡是得到红色的,除由民警去给当事人说明情况、表示歉意外,还要认真加以整改;对黄色的评议卡,他们在例会中进行梳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得到绿色评议卡的民警大力表扬,提倡全中队向先进学习。评议卡制度的实行,有效促进了交管工作的全面提升,至今该岗民警执法处罚无一起投诉复议发生。
石磊还坚持“早三课”、“四必询”、“五必访”工作法。每天早晨全队民警列队整齐,进行“指挥形象课”、“文明执法课”、“为民服务课”学习,将培养和树立好的执法形象与执法为民理念一遍遍在民警心中夯实。日常工作中,他坚持做到民警生病时必询、民警家庭困难必询等“四必询”,辖区特困帮扶户必访、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必访等“五必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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