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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配角唱响舞台
——大名县公安局规范辅警队伍管理窥探

    编者按:

    在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辅警已成为辅助公安民警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但是,由于缺少统一的规范管理模式,各地公安机关在辅警招录、管理使用上情形不一,以至于面临一个又一个难题,辅警队伍难以实现有效管理,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发挥。如何挖掘辅警潜能、提高辅警工作积极性?怎样解决辅警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如何才能对辅警实施有效管理?大名县公安局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 本报记者 杨相民

    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有着1000多平方公里地域面积、90余万人口,这就是位于我省东南部的大名县。该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国家级贫困县、民族宗教管理重点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人员成分,使得这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显得尤为重要,又十分艰巨和繁重。

    而与此形成强大反差的是,大名县公安局警力编制281名,警力不到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三,远远低于邯郸全市万分之六点八和全省万分之十的平均数,是邯郸全市县(市、区)中警力比例最少的单位。

    警力少、任务重,这一矛盾极为突出。在不增加警力编制体制下,如何克服警力不足严重影响公安工作发展的难题?2015年,除发挥正式民警最大潜能外,大名县公安局把目光瞄向了辅警队伍。在前些年摸索的基础上,他们决定以规范的待遇留住人、以完善的制度管好人、以特色的文化激励人,趟出了一条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的新路子,坚持向辅警规范化要“警力”,以辅警规范化管理来“补充”公安战斗力。

    用规范的待遇留住人

    曾几何时,一些地方屡屡出现临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一度被人们讥讽为“临时工现象”。究其原因,表面看是这个群体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实则为这些临时工的“利益思想”在作祟。在公安机关,这些临时工就是“协勤”,抑或称为“协警”。

    大名县公安局协勤或协警的出现要追溯到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初的八十年代。那时,一个派出所就两三名民警,面对数万名辖区居民,他们不得已雇工协助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量的增加,雇工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巡警、交警、刑警、消防甚至局机关都出现了协勤和协警人员。2015年初,该局的协勤和协警人员达到792人,是在岗民警人数的4倍,他们将这部分人员统一定名为辅警。

    “之前,各部门自行雇工。这些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人员多、成分复杂,缺乏规范管理,出现问题也就不足为奇。”大名县公安局党委一班人认识到,公安机关是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首先队伍自身要稳定,辅警队伍尤其如此。由此,他们把实现辅警队伍规范化管理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统一规范落实辅警工资和保险待遇是推动辅警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性核心要素,只有这样才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专心工作。局党委将辅警队伍在维护县域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作为和实行规范化管理的规划,以不同的形式多次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肯定、认同和支持。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多种方法解决落实了辅警待遇问题。

    2000年由原派出所临时工转岗到各乡镇治安巡逻队的巡逻队员,公安局与乡镇分类承担,由乡镇保障了工资待遇,公安局负责缴纳了社会保险。

    2005、2007年两次通过县人社局公开招聘的122名巡防队员,县财政与公安局按6:4的比例,解决了巡防队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问题。

    2011年底公开招聘的651名治安管理员按“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20%”标准保障工资和社会保险。工资每年根据大名县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工资和保险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同时按照3%优秀治安管理员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落实了每年考核成绩排名进入前3%的优秀治安管理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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