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5版)2016年初,该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君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完善法官工作作风,提高法官整体素质。
提高办案质效。办案质效是一个案子的根本。该院民商事法官办案擅抓根本,牵得住“牛鼻子”,民事、家事案件从情理角度出发,商事案件从效益角度出发,不断提高办案效率。该院近四年三千余起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74天,均不超简易程序审限天数,三千多起民商事案件中上诉案件不足1.5%,且上诉案件无一例发还改判。
提高公信力。广宗法院将司法公信力作为首要目标,争做最具公信力法院,法官同时将司法公信力作为办案追求,争当最具公信力法官。通过建立便民利民机制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使得办案过程公正、纯粹、透明,给予了当事人更多的信服力。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该院法官办案十分重视细节,比如公告送达的案件,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都用尽一切可能的送达手段,不是登报了之,而是努力通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亲戚、朋友等与其联系,并在原居住地等可能出现的地方、法院公告栏进行公告,让当事人尽可能来参与诉讼,尽可能让其本人或亲朋了解诉讼情况。2015年度,该院卫胜文法官荣获全市最具公信力法官提名奖。
巧妙利用心理学。民商事法官要学点心理学。诉讼时期为特殊敏感阶段,立案、审理、诉讼、开庭各个阶段,当事人都有不同的心理变化,作为法官要深入研究当事人不同的心理状态,寻找一套规律,时刻摸准群众诉求、摸准群众脉搏、摸准群众心理,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从而才能化解矛盾纠纷。该院上到主管领导、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下到普通法官干警,都积极自学并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自觉提高自身办案水平。
办案中,视当事人为父母,给他们以春天般的温暖,消除一切误会,消除彼此障碍,当事人的问题得以解决,判决得以信服,老百姓舒心,自然也就不会再去信访。
健全工作机制
确保“案结事了”
近四年,该院不断建立和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督促和监督办案法官依法公正办案,改善工作作风,极大地降低信访隐患。
法律机制运行通畅。全面实现信息化办案,立案、审理、执行等每个环节,环环相扣,互相搭台,共同维护当事人利益,考虑当事人诉求,确保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非诉衔接机制运行通畅。从“三位一体”大调解、成立诉前调解办公室,到设立“一乡一法庭”、“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该院办理案件能够有效借助社会力量,例如2015年一时困扰县委县政府多时的北街上访事件。该院受理案件后与多个部门协调联动,最后通过法院裁判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2016年3月22日,全县“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会议在该院召开,预示着诉非衔接机制将进一步发挥作用。
纠错排查机制运行通畅。建立案件评查机制,确定每月28日为案件评查日,采取办案人员自查、各业务庭互查、审管办督查全面查的方式,监督案件质量,避免旧访重现,防止发生新访。监察室开展当事人评法官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法官作风问题等形式进行督导。2015年,该院监察室下发问卷调查1000份,收回979份,群众对该院法官满意度达98.9%,电话回访3000余次,未发现一例吃拿卡要、推诿等靠现象。
联合查办机制运行通畅。建立审管办和纪检组联合查办工作机制。审管办查案件质量问题,该纠正纠正,该撤销撤销,该再审再审;纪检组严查作风问题,一旦发现因作风问题产生上访,令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道歉,并根据当事人谅解程度进行严肃处理。
信访案件处理机制运行通畅。该院连续四年没有一起当事人信访案件。如果有,则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有问题必须解决问题,变上访为下访,及时主动纠正错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确保群众问题早落实、早解决。如果出现“无理访”则坚决打击,必要情况下将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广宗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在民商事案件新案、难案不断增加的基础上,案件质效仍呈稳步提升态势。截至目前,该院民商事案件未出现一起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