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贤)近日,衡水市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次评查分为自查自纠、集中评查和通报追责三个阶段进行。评查单位包括市直所有行政执法单位以及11个县市区住建和环保2个单位。本次集中评查案卷范围涉及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办结的“三类”行政执法案卷(即2015年1、2号卷和2016年1号卷,共9本案卷)。评查结果将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也将限期整改。同时对因故意、重大过失、不当行使职权等行为造成的重大行政执法过错,一律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追到底,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