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5月25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平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创建绿色通道见实效

    本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康进)5月18日,记者在平山县采访时获悉,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的“农民工、下岗职工、农村留守人员”绿色通道,已发挥积极功效,为服务对象倾情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在绿色通道,农民工、下岗职工、农村留守人员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放宽至最低收入标准(具体按照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他们简化审批手续,对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下岗职工因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障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村留守人员因受到人身伤害、继承赡养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属于贫困人口的农民工、下岗职工、农村留守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于特殊情况及群体性案件,可暂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直接进入绿色通道,事后补交材料,对行动不便的人可提供上门服务。

    据悉,截至目前,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189件,涉案金额达350多万元,对于农民工案件全部免于经济情况审查,直接给予援助。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