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5月13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承德廊坊等10市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

    本报5月12日讯 (记者 刘波)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印发方案,推动我省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目前,承德、张家口、廊坊等10个城市已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2月26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我省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份之一。

    此次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方案,明确各地在符合当地机动车节能环保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逐步取消皮卡车各方面限制性政策措施。

    按照我省制定的方案,自5月1日起,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市,除因道路通行条件限制、道路施工交通组织和交通管制情形,可对特定道路采取临时或高峰时段限行措施外,取消对皮卡车进城通行的所有限制措施。

    自10月1日起,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在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基础上,综合考虑举办大型活动交通组织、均衡交通复杂区域路段流量以及制定城市机动车发展政策需要,可实行最少道路和最短时段限行,但要普遍放开城市区主要道路皮卡车通行限制,并根据交通状况、市场变化评估数据和社会反映情况调整优化措施,直至基本取消限制。

    根据方案,进城的皮卡车主要用于运送货物,载客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员);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千克;最大设计外廓尺寸(长×宽×高)不超过6000×2200×2000mm。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