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陈兆扬
这是一串骄人的成绩:2013年,海兴县被评为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2015年3月,该县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该县的“五老帮教团”先后被评为沧州市“十大新闻人物”、“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荣获“感动河北群体奖”,并被评为“全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实施后,海兴县委、县政府将普法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村、居委会、县直部门建立起相应的运作机制。一支由327名普法信息联络员、26人普法讲师团、40人“五老帮教团”、39人法律顾问团、102名法治副校长、678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的千人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在海兴大地应运而生。
海兴县司法局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新闻广播、微信互动、12348法律服务热线以及设置城乡法律知识专栏、组织大型法律咨询现场会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几年内,共组织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36场次,发放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材料8.9万册(页),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次。
该县还成立了大项目法律服务团,为企业经营“把脉确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村民自主管理,逐步走入合理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加大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力度,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设置法治副校长,增加法律知识课,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成立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普法工作中,海兴县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两家县内企业,建立了两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几年来先后安置了14名刑满释放人员。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帮教特殊人员。
海兴“五老”帮教团是以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党员、老模范为骨干的社会帮教组织,自1989年成立以来,帮教团坚持进监狱超前帮教和在监狱外教育帮扶,先后与省内外8所监狱建立了良好的帮教关系,行程1.5万公里,帮教海兴籍监狱服刑人员4000余人次;走访帮扶服刑人员家庭1000余户次,走访乡村干部800余人次,制作服刑人员家庭光碟图片284张,印发帮教信1000余封。如今,受帮教服刑人员严重违反狱规为零,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为零,70%以上的海兴籍监狱服刑人员得到立功减刑奖励,创造了“两零一降”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