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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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关系请吃饭 酒后冲动把人砍

    为缓解关系请人吃饭,不料酒后言语不和打起架来,因身单力薄没有占到便宜,便跑到厨房拿着菜刀追赶乱砍动手者,结果误将他人砍伤。近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故意伤害罪的男子大力(化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大力在邢台县某公司施工时曾遭到部分员工的不配合,为了缓解与公司员工的紧张关系,2015年9月的一天,大力在饭店准备了一桌丰盛的菜肴,邀请该公司几个管事的人说和。酒过三巡后,众人言语多了起来,大力与同桌客人言语不和发生冲突并相继动起了手。

    因对方的人多,大力的头被对方打出了血,落荒而逃。原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可没想到的是,打红了眼的大力在酒精的刺激下,趁着对方离开饭店时,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追赶乱砍对方,当看清被砍者不是动手打他的人后才停手。经鉴定,被砍者全身多处钝器创伤,引起失血性休克(中度),属重伤二级。案发后,大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大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征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赵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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