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正式启动,这是省检察院党组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重大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努力向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的目标奋进的具体举措,是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体现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为班长的省检察院党组一班人的主动作为和责任担当。
社会需要司法,司法重在公信。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司法公信力逐步提升。但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司法行为不尽规范、法律监督不尽到位、公开透明度不够高、服务群众不够满意等问题依然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司法公信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法的说服力在于公,法的生命力在于信。司法公信力,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也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其公信力越强,就越能获得公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对此,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省检察院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在提升公信力上下真功、下苦功、下实功,努力达到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思想决定行动,观念影响发展。开展好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首先要在思想认识根源上下足功夫。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内在要求,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检察机关必须担当的重大使命,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把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开展好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必须知行合一,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苦练“内功”,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案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立体动态监督工程,推进检察改革工程、实施“互联网+”工程,打造“阳光冀检”工程,始终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抵挡住诱惑、抗得住干扰,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产品的品质,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开展好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必须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推动,突出强基固本,注重统筹兼顾,做好舆论宣传,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的目标。
□ 刘树奇 古孟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