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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开庭到乡村

    □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哲

    3月23日下午,赞皇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来到清河乡南壕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案。

    原告郝甲和被告郝乙都是南壕村村民,原本和睦相处的两家人却因为一建筑物产生了纠纷。郝甲认为郝乙所建建筑物侵占了自己的土地,要求拆除。郝乙认为自己的建筑没有侵占到原告的地方,是在自己承包的林地范围内。两家多次协商无果,郝甲遂将郝乙诉至法院。

    赞皇法院法官详细了解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二人都已七十多岁,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于23日下午在该村村委会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法官认为当事人有调解可能,也考虑到当事人之间以后还要经常往来,当庭并未作出判决。开庭结束后,法官和当事人又来到田间地头,实地勘验现场,就地协调解决纠纷。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家属对法官不辞辛苦亲自调解非常感谢,称赞这种开庭方式拉近了群众与法院的距离,切切实实方便了老百姓。

    图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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