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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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的二维码“身份证”

    ①临城县公安局案管人员将涉案物品信息生成二维码。  ②临城县检察院案管人员接收县公安局案卷及随案移送的涉案物品。  ③临城县检察院案管人员扫描二维码信息将涉案物品入库保管。  ④临城县检察院案管人员从该院智能储物柜中取出涉案物品。  ⑤案件提起公诉后,临城县法院案管人员扫描二维码信息接收涉案物品。  ⑥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出示物证及其二维码信息,依法让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质证。

    □ 文/郝志红 张顺兴

    图/张书申 曹思源

    临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基层司法工作实践,积极探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机制,在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和临城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安排部署下,借助政法网络系统,搭建了公检法刑事诉讼全程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平台,利用二维码技术手段实现了涉案财物二维码管理的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将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覆盖刑事诉讼全程,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司法办案活动,强化了监督制约,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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