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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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院出台意见
提供精准司法保障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本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赵美珠)3月10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出台意见,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该院出台的《关于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扎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准确定位法院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功能。要求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精准服务、平等保护和协同司法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承接项目落地,保护入石企业的合法权益,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园区建设,服务统一市场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推进诚信石家庄建设,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保障城镇化建设进程,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交通一体化,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妥善审理环境侵权民事案件,加强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支持省会绿化建设,支持和监督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履行环保职能,妥善审理涉外案件,积极促进对外开放,推进协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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