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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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实施宽松户籍制度
取得居住证即可申请落户

    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凡是取得居住证的公民,可申请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3月10日,记者在秦皇岛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月1日已经实施的《秦皇岛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16年开始,在秦皇岛落户的条件将变得极为宽松。

    本着有利于促进城镇人口集聚、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有利于推农业产业化的改革目标,秦皇岛市户改新政较之以前有了大幅度调整:新政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合法稳定住所包括自购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公产房和稳定住居半年以上的借住房、租赁房”;在投靠落户口方面,除原有条件外、解除了已婚子女及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限制;在人才落户上,取消了就业要求;只要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高级工、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均可以申请办理落户;对租赁房尚未确定固定住所的迁入人员可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

    为了促进城镇化发展,秦皇岛市还对农村居民转化城镇居民提供了“七大利好”:可以继续保留农村的土地房屋及惠农政策;可以申请城镇公租房、廉租住房;可以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子女可以就读城镇学校,享受同等待遇;享受城镇培训就业待遇;可按规定享受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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