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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定终身将成历史
我省印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本报2月29日讯 (记者 刘波)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综合素质将作为高中毕业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实现“考其所好”。这些在以前看来还有些天方夜谭的想法,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成为现实。今天,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已经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贯彻实施,将对我省教育、考试、招生等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据省教育厅相关领导介绍,该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措施等三部分,内容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

    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一考两用”,既用于评价高中学业水平,又用于高校选拔录取。我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该意见要求,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同时评价结果提供高校使用,高校可提前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这将有助于推动素质教育的开展,扭转“唯分数论”。我省定于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该意见明确提出,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作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主渠道,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同时规定,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将不再参加普通高考。2015年我省高职单招已经在学前教育、医技、机电3个专业中试行院校联合考试、平行志愿投档的招考方式,2016年将院校联考专业扩大到10类,2017年实现所有专业按类联合考试招生。

    在人们最关心的高校招生和高考综合改革问题上,该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上,该意见改进了高校招生计划的分配方式,我省在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同时,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015年我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已达到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今后将继续加大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力度,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该意见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项目,全国统一取消或保留的加分项目,我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取消或保留;我省特有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只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

    从2016年起,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将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批次合并后,我省将采取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数的方式,确保考生的机会不会减少,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分数排名以及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填报志愿。

    在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我省根据国家规定的改革方向,即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数不变,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除了根据这三科成绩外,还要根据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真正实现综合评价,考其所长,考其所好。我省的高考综合改革,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省教育考试部门将在2018年6月底前将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然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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