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李宏 李政) 1月28日,保定市竞秀区法院联合该区检察院和市看守所启用视频系统,通过视频庭审的方式集中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盗窃案、被告人崔某盗窃案、被告人梁某持有伪造的发票案3起刑事案件。
下午3时30分,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在核实被告人身份并征求被告人同意后,依次进行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双方辩论、被告人陈述,之后休庭。至下午4时30分,3起案件庭审全部完毕,平均每起案件庭审时间不到20分钟。
在法院庭审现场,可以看到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在看守所和检察院公诉室的同步画面,被告人通过显示屏看到的是法庭庭审和检察院公诉室的实时画面,被告人无需提押至法院就参与了庭审。法庭内多个不同角度、不同用途的摄像机捕捉庭审的高清晰画面,并自动跟踪发言人,呈现出与被告人在法庭现场一样的画面。庭审进行的问答如同“面对面”交流,物证和书证通过实物展示平台进行举证、质证,高质量的音频视频传输实现了无障碍沟通。庭审结束时,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从设在看守所的网络打印机中打印,由看守所狱警交由被告人核对签字。
据了解,今年以来,保定中院对适用轻刑快审的刑事案件逐步推广使用视频开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