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亚昌
社会主义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文化学的视角对检察文化进行解构,检察文化应当包括检察道德观念、检察行为方式以及检察物质载体三个方面。以此为依据,检察文化就是指,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在构成要素中,精神道德观念一般构成文化的基本内核,检察文化亦不例外。一般而言,精神道德观念又与一定时期的社会制度、活动有着紧密联系。
检察职业精神阐释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检察官的核心价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检察领域的集中体现。
忠诚是前提。作为新时期的检察官,首先得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的政治立场,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这是对检察官的最起码的政治素质的要求。
文明是主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司法的人民性要求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甘做人民的公仆,切实把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正是灵魂。公正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也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清廉是基石。廉洁问题关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求。要牢固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自身修养,培育良好人格,坚守廉洁底线,保持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的职业心态。
坚持群众路线下的检察职业道德之意义
坚持群众路线,保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的客观需要。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用党的群众路线主导和引领检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才能保证检察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坚持群众路线,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原则是提高检察机关亲和力和公信力的基本途径。检察机关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群众路线,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原则是建设过硬队伍的重要保障。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引导检察队伍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明辨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认识和抵制腐败思想侵蚀,有利于培养出思想坚定、理论素养高、职业道德好、廉洁自律的执法者,全面有效地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推进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之方法
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素质能力。一是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二是增强学习的系统性。三是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开拓创新,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检察工作中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一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廉洁从政、清白为官。二是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站在群众立场谋划工作。
发扬钉子精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知行合一。心无旁骛,扎扎实实。着重做好维稳工作、案件质量工作、法律监督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以及能力建设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身作则,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正风肃纪,大力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防腐拒变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检察权的运作流程,可以有效防止普通群众的猜忌和怀疑,可以有效遏制“无中生有”以及“以讹传讹”。
完善检察权独立行使。检察权独立行使的意义就在于它使得社会公众相信检察权的运行不受他人非正当的影响,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它在切实保障公民权益的同时,使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检察司法的公正,从而锻炼和培养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
强化内外部监督。通过外部监督,实现权力(利)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检察机关检察行为的规范化和谦抑化。而内部监督则实现了对检察机关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高检院等有关决定,加强相关制度的落实,全面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方面强化有关执法办案、法律监督的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法律监督提供规范指引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突出重点,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三统一”。
(本文作者系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助检员;本文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理论研究文库课题《检察职业道德——理论与实践》征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