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安某有期徒刑9个月。
安某今年26岁,平时喜好杯中之物。5月20日,安某在家中与安卜某、张某等人喝酒时发生争吵。随后,安卜某、张某离开安某家,已有醉意的安某持刀追上安卜某将其砍伤,张某在夺安某刀时被安某用刀划伤腰部。民警赶到,安某挣脱控制,拿砖头威胁民警并用言语恐吓。民警在控制安某的过程中,执法记录仪和一名民警的手机被摔坏。
安某酒醒后非常后悔,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得到谅解,但是却无法改变其已犯罪的事实,其最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杨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