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2015年3月初,蔡某在网上发布一条无抵押办理贷款的虚假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随后,这条信息被唐山市曹妃甸区的赵某发现,并与蔡某电话联系。蔡某利用赵某不懂办理贷款程序的弱点,以某银行官网房易贷额度提升为诱饵,骗取赵某信任,先后四次从赵某处骗取现金共计4.1万元。后来事情败露,蔡某退还赵某2.16万元,其余赃款被其挥霍。
法官提醒:网络诈骗的诡计越来越难以辨识,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切莫因贪图小便宜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同时,要学会自我保护,一旦受骗,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周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