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穆贺生)今年以来,元氏县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途径,着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司法救助成为为民、护民、亲民的具体措施。
殷村镇刘某就是因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与邻居发生纠纷,经法院诉前调解未果,最终决定起诉。由于刘某身患多种疾病,常年服药,生活状况比较困难,该院在第一时间为其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使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为确保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于符合《诉讼费交纳办法》免交、减交、缓交情形的,该院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还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特别是对涉及农民、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的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依法对其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充分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