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讲究以和为贵,作为邻居,如果相互之间有隔阂,互相找对方的毛病,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10月12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15年1月7日,闫某到邻居贾某的饭店找自己家的梯子时,感觉贾某夫妇说话语气不太好,便与之吵起来。在争吵过程中,闫某看到贾某妻子对自己指指点点,情急之下将贾某妻子推倒。贾某看到妻子被欺负,便上前与闫某扭打在一起,闫某用刀和镐把将贾某打伤。经法医鉴定,贾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另查明,被告人闫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4.5万元。
裕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
提醒:邻里之间居住较近,自然很多利益就会交织在一起,处理好了,会成为邻里关系融洽的润滑剂。一旦因此产生矛盾,而又得不到妥善处理,就会形成积怨,容易引发冲突。在此提醒广大朋友,邻里之间有话好好说,出现矛盾时应首选调解。如果沟通无果,可以找社区、村委会或者民调组织出面调解。调解不成,再行起诉,千万不可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让双方后悔莫及的事情。李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