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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建明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
不断提升民行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

  

  本报9月24日讯 (记者 刘树奇 古孟冬)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今天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童建明强调,全省检察机关民行部门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法正确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会议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主持。

  童建明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内涵外延的重要变化,始终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确保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个根本属性,尊重审判权、行政权的运行规律,尊重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意愿、诉权及其在法律范围内的处分权,防止和避免因检察监督的不当介入而影响当事人在诉讼结构中的平衡性,坚决防止因监督不当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把监督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切实加强对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强化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严守检察权边界,坚决防止监督权的滥用;要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努力实现检察权与审判权、行政权既相互制约又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童建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民行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着力构建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的多元化,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坚持把裁判结果监督特别是抗诉工作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心,把再审检察建议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重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密切配合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要规范监督行为,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量。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童建明强调,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处在重要的历史节点,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尤其是要把行政检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新的工作增长点,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积极解决制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实现三大诉讼监督协同发展、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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