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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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张永红:

  本院受理袁鹏翔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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