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案,违法当事人曹某被处以罚款1400元、记36分的处罚。
近日,滦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焕军、岗勤中队长周宝仁带队在县城南大街执勤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无牌摩托车左右摇摆前行,遂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曹某所驾驶摩托车无牌,且持C1本,属准驾车型不符,当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74mg/100ml,执勤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违法处理室进行处理。
李跃安 张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