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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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死亡之谜
——从一起侵犯生命权案例看法医工作对法院司法的影响

  □ 王建文 张立新

  一、简要案情

  某年5月中旬,金某为查看楼顶太阳能设施,沿住宅楼外墙嵌入墙体的铁质环组成的梯子向上攀爬时坠落死亡。经公安法医尸检,金某为遭电击坠落死亡。金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供电公司、辖区街道办事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住宅小区为老旧小区,无物业公司服务管理。

  二、诉争事实及理由

  原告认为,金某攀爬至四楼位置时遭电击坠落,有尸检报告证明,作为电力管理部门和住宅辖区管理职能部门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电力公司认为,金某系高楼坠落致死,而非触电致死,尸检报告是依据小区居民证人证言,其证言不可信,双直角铁环嵌入墙体不存在带电的任何可能,鉴定结论缺乏科学依据。

  街道办事处认为,金某攀爬上楼坠落,是其个人行为,与办事处无任何关联。

  三、法医接受委托,揭开死亡之谜

  法医接受了委托,书面审查尸检报告并进行尸表检验, 验证到手指“典型电流斑”的存在,确信死者金某生前曾遭电击。

  电流斑确定之后,围绕形成机制即电从何来成为案件审理焦点。法医建议由法医等技术人员与办案法官共同从现场着手,查找电的来源。

  小区住宅楼坐北朝南,为四层旧楼,该房外墙体嵌有独立的双直角铁环,铁环自地面两米高处向上排列组成梯子直达四楼顶。房墙南测面三楼位置处另嵌有一独立的“铁质钩子”,钩子上拴拉一铁丝跨过小区中轴道路与对面的楼体墙面连接固定,铁丝上悬挂宣传标语。四楼阳台雨水管道上也有铁丝拴拉延伸至房墙。对三楼和四楼晾晒衣服的铁丝多办法反复检测,未检测到电压和电流存在。

  勘验无实质收获,但法医并未放弃,扩大范围再次查验,初见端倪。以三楼位置的铁钩为起点,该铁钩拴拉的宣传牌拉线跨过小区中轴道路,远端固定在对面楼墙体上,与沿小区中轴线道路同向的电力线路成十字交叉(电线在上,标语拉线在下)。借助望远镜拉近观察,电力线与宣传标牌拉线并未接触,但隐约发现电力线绝缘层似有摩擦痕迹,遂将其作为电力来源重点怀疑对象。经组织电力公司、办事处和原告等人到场查验,发现电力线有30厘米长度绝缘层遭摩擦,其中10余厘米长的绝缘层已不复存在,铝质导线裸露。经测试确定:风力较小时,电力线与宣传牌拉线不相接触,电力无法向外传导,当风力较大时,两组线路摆动幅度加大相互接触,电力传导至位于四楼的双直角铁环,金某恰攀爬至此手握铁环触电而坠落。

  至此,金某死亡之谜被揭开,案件经调解结案。

  四、本案留给人们的启示

  此案审理过程除涉及法学知识外,还涉及法医学、现场勘查学、普通电学等多学科知识;其审理的方式方法,科学证据的采集及其过程,都给各级法院法官和法医等技术人员处理某些特殊案件提供了工作思路,也留下了诸多启示。

  (一)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本案法医凭借专业技术知识确定“电流斑”,针对其形成机制辅助法官确定矛盾焦点和审理路径;法官查明事实过程也不同于一般案件,庭审多在现场,证据的调取多依职权调取。整个过程体现的是法官和法医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某些特殊案件的处理,常规的审判方式很难查清事实,矛盾也难以化解在基层,案结事难了,程序空转,影响社会稳定。

  (二)法医等司法技术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应双过硬。本案法医凭借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信“典型电流斑”的存在就一定有电力的伴随,想尽办法帮助法官解决审判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引导确定案件审理路径,最终还原案件事实,彻底揭开死亡之谜。

  (三)解决案件专门性问题应依靠专门人才。本案涉及的法医学知识对法医来说虽算不上深奥,但对于不具备法医学专业知识的法官来说,可以说是较为复杂。法官主动向法医咨询,虚心听取法医的意见和建议,为查清事实打下了坚实基础。倘若法官不依靠司法技术获取科学证据,单纯追求当事人举证,放弃依职权调取证据或简单地查看现场,几轮审理判决下来,恐难让当事人息诉服判,更谈不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当前法院法医司法辅助工作亟须改进和加强。法院法医等司法辅助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法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自2005年开始,法医工作职能由鉴定和文证审查转为直接对省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委托鉴定,其鉴定结论经开庭质证直接采纳。2014年1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确定法院法医工作定位再次转移,涉及监外执行的组织诊断工作,由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对省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内容、诊断结论和鉴定意见进行司法审查,并首次将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审查职能包容其中,同时要求必须由至少两名具有副主任法医师以上职称的法医进行组织;基层法院也不再直接对医疗机构进行委托,改为委托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工作量也因此成倍增加。近年来,原具备条件的法医相继退休或转入其他工作,录入的新人职称条件不具备,人才断档。以秦皇岛为例,具有副主任法医师以上职称的法医只有一人,且工作在县法院、从事非法医工作,五部门的《规定》实施半年多时间,已有10起案件等待委托鉴定并审查,工作需求与人才短缺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不得不打“擦边球”临时应对,急需补充法医或破解法医职称晋升问题。对此,应当引起高层重视,并尽快做出高层设计。

  (作者单位: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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