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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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民警情系困难群众
(资料图片)

  □ 李玉富

  近日,兴隆县三道河乡偏岭子村村委会干部受本村村民刘某、吴某夫妇的委托,特意向当地派出所赠送一面书有“人民好警察 百姓贴心人”的锦旗,以此表达两位老人对派出所的无尽感激之情。

  事情要从今年4月23日说起。这天,居住于兴隆县三道河乡偏岭子村的56岁的刘某来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要求户籍民警为吴某办理身份证和户口迁移手续,准备两人结婚登记用。接待民警让其出具相关材料,刘某却拿不出任何能够证明吴某身份的有效证件,民警进入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查询时,同样也没有查询到此人的任何信息。

  经民警询问得知,年逾五旬的妇女吴某系贵州省榕江县人,12年前经人介绍,远嫁给了偏岭子村的刘某,但两个人也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2年里,吴某也没有回过一趟老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接待民警初步判断吴某的户口很可能被当地的派出所注销了。于是,户籍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派出所领导做了汇报。所长陆津立即拨通了吴某原籍派出所的电话,向对方派出所说明了吴某的情况。对方的回答是,吴某由于多年不在其辖区生活,其户口已在几年前就注销了,如需补办,吴某必须亲自回贵州老家一趟。

  向刘某耐心解释说明后,老刘喃喃自语:“贵州那么远,我上哪去找那么多钱让她坐车呀!”看到老刘一脸无奈的表情,陆津一边安慰他,一边又与刘某所在村的干部取得联系,最终在他和村委会的共同帮助下,为吴某凑齐了来回贵州的车费。

  临行前,陆津再三叮嘱吴某,一旦老家那边遇到麻烦和困难,一定要往回打个电话。由于吴某没有身份证、乘车买票不方便,派出所又给吴某出了一张“请求铁路售票部门给予提供便利”的证明信。吴某返回贵州后,陆津始终保持着与对方派出所的热线联系,时刻关注着吴某的户口补办问题,在得知吴某的户口已经补录、身份证已经办理时,陆津一直牵念的心才得以踏实下来。

  吴某带着她从贵州老家拿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回到兴隆后,立即与刘某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考虑到两人家境困难,吴某再回贵州一趟老家又是几千元的往返费用后,陆津又积极主动与贵州榕县警方联系协商,以双方快递的方式为吴某办理了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就这样,在陆津的不懈努力下,吴某拿到了户口簿和她户口迁入地兴隆县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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